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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

1、专利工作基础好(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与示范企业、已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试点单位、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二)长宁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

1、具备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与示范企业、已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试点单位、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的,还需提供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申请表(附件2);

4、申请长宁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的,还需提供长宁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申请表(附件3)。

三、申报流程

1、所有纸质材料(含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经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3、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不超过一年、长宁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不超过半年),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四、政策内容

1、对获评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的企业,区财政给予支持资金12万元;

2、对开展区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的单位,经综合评价,可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62401777

附件:

1、长宁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申报表

2、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3、资金申请表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9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